本報訊(通訊員 劉漢)近日,重慶市交通執(zhí)法總隊第三支隊六大隊接到監(jiān)控情況通報,在萬盛南收費站有3臺大件運輸車超限運輸,執(zhí)法人員立即前往調查。
經核查,3臺大件運輸車同屬于宜豐縣某物流運輸有限公司,在辦理《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》后,裝載同型號大型振動篩從湖北某收費站上道送往重慶萬盛。在萬盛南收費站下道核查時,其貨物實際寬度為4.40米,與《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》上記載車貨總體外廓尺寸寬度3.75米內容不一致。
“我們其實知道車輛寬度已經屬于三類大件車范圍,為了節(jié)省護送車成本,擅作主張辦理了二類大件車通行證?!瘪{駛員稱,因其辦理了《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》,上道收費站并未嚴格測量尺寸,加上到重慶時已是凌晨,于是心存僥幸認為下道也會放行。
被查后,駕駛員后悔不已。執(zhí)法人員現場向其宣傳超限運輸的相關管理法律法規(guī),以及違法超限運輸的危害,經過宣傳教育,3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,并積極配合了調查處理。
最終,執(zhí)法人員按照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(guī)定》,依法對每輛車所屬承運企業(yè)處以3000元罰金。
重慶交通執(zhí)法總隊提示:
大件運輸是指載運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運輸,按照車貨總質量、總體外廓尺寸,分為Ⅰ類、Ⅱ類和Ⅲ類。
Ⅰ類大件運輸為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.2米、總寬度未超過3米、總長度未超過20米,且車貨總重量未超過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三條規(guī)定標準的。
Ⅱ類大件運輸為超過Ⅰ類大件運輸標準,且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.5米、總寬度未超過3.75米、總長度未超過28米,且車貨總重量未超過100000千克的。
Ⅲ類大件運輸為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.5米,或者總寬度超過3.75米,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,或者車貨總重量超過100000千克的。
大件運輸車輛,應當依法辦理許可手續(xù)“一車一證”,屬于Ⅲ類大件運輸以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公路完好、安全、暢通情形的,還應當提交記錄載貨時車貨總體外廓尺寸信息的輪廓圖和護送方案。嚴格遵守《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》指定的時間、路線、速度等相關要求行駛公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