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7761-2018,以下簡稱“新國標”)于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。為了深入推進“新國標”貫徹落實工作,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重點圍繞“上牌照、有保險、戴頭盔、限1人、靠右行”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強了全市電動自行車登記和通行秩序管理工作。
一、電動自行車類別
(一)合標電動自行車:符合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7991-2018)規(guī)定的技術標準并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。
(二)超標電動自行車: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其他電動兩輪車輛。
二、牌證發(fā)放
(一)合標電動自行車
從即日起,經審查合格的電動自行車,區(qū)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車管所免費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,發(fā)放電動自行車號牌。(不需要預登記)
(二)超標電動自行車
1.2019年4月15日以前生產的超標電動自行車,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,車主持相關資料在各登記地點交驗車輛,免費辦理超標電動自行車預登記,領取預登記憑證。
2.2019年10月15日起,車主持預登記憑證領取臨時信息牌。
三、預登記地點
區(qū)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設立以下登記點:
老城區(qū):公巡一大隊(咨詢電話79222720)、人保財險車駕管社會服務站(行署街190號,咨詢電話79223506)、白家灣登記點(黔州橋中石油加油站北側)。
新城:公巡三大隊(79426710)、桐坪一組14號登記點(正陽百事達車城對面,咨詢電話79232155);
各鄉(xiāng)鎮(zhèn):公巡二大隊(79614066)、公巡四大隊(79468447);各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。
四、登記資料
(一)合標電動自行車
1.車主身份證明;
2.購車發(fā)票等來歷憑證;
3.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;
4.電動自行車CCC認證證書。
(二)超標電動自行車
1.車主身份證明;
2.購車發(fā)票等來歷憑證;
3.超標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。
注:如車主無法提交車輛來歷憑證和合格證明,可提交書面承諾,說明車輛購買的真實渠道、車輛類型及型號等內容。
五、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
(一)對2019年4月15日以前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,我市設置三年的過渡期(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)。
(二)過渡期內,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通行應當懸掛臨時信息牌。
(三)對在過渡期內未按規(guī)定懸掛臨時信息牌以及過渡期滿后仍上路通行的行為,嚴格依法處罰。
(三)2019年10月15日后,未申請辦理預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,不得再申請超標電動自行車登記,也不得上道路行駛。
六、全市統(tǒng)一咨詢電話:968888。